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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三板改革细则出炉,精选层挂牌满一年可申请转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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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新三板改革细则出炉,精选层挂牌满一年可申请转板


证监会发布重磅消息,分别涉及新三板改革、科创板和创业板再融资,以及扩大股票股指期权试点。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新三板全面深改的各项政策举措细节出炉,在征求意见中提到,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的企业可申请转板上市。在创业板再融资方面,在征求意见中提到,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


新三板改革细则出炉


在新三板改革方面,证监会拟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进行修订,同时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图片来源:摄图网)


《公众公司办法》和《信息披露办法》是本次新三板改革的基础文件,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将围绕两个部门规章,制定出台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规则体系,保障各项改革措施扎实落地。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新三板全面深改的各项政策举措细节出炉!其中涵盖了包括精选层遴选标准、公开发行、连续竞价交易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转板要求等在内的七大政策亮点。


新三板政策细节中明确的重要改革内容:


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的企业可申请转板上市;申请转板上市须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证券公司保荐,向交易所提出转板上市申请,交易所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无需证监会核准。


对精选层、创新层和基础层分别设置投资者准入标准,精选层门槛最低。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投资新三板市场。


精选层入层标准以市值为核心,围绕盈利能力、成长性、市场认可度、研发能力等设定,各项要求均显著低于科创板上市条件和创业板公司平均水平。


精选层实施连续竞价交易机制,创新层、基础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适当提高。


新三板引入公开发行制度,允许挂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配套实行保荐、承销制度;允许公开路演、询价;发行人可以尚未盈利;新三板定向发行取消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指出,转板机制是我国资本市场重大突破。在实行注册制的这个大方向前提下,可降低企业跨市场转换成本。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将精选层和沪深交易所对接,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这是切实可行的做法。”挂牌公司转板上市要求要在精选层挂牌一定期限,这对于企业的信息披露和经营稳定性等方面也是一个考验期,在此期间可以观察投资者对挂牌公司的认可程度和评价。


就科创板创业板再融资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今日证监会也发布了科创板和创业板再融资方面的征求意见。


按照《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证监会起草了《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科创板再融资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科创板再融资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设定基本发行条件,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二是优化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鉴于非公开发行对象主要针对具有较高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设置相对公开发行较低的负面清单形式的基本发行条件。同时,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有效提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便捷性。三是设置便捷高效的注册程序,提升融资效率。一方面,最大限度压缩监管部门的审核和注册期限,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限为2个月,证监会注册期限为15个工作日。另一方面,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科创板再融资运行总体情况和市场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小额融资的业务规则。



其次,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再融资规则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