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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非法集资的私募基金有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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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非法集资的私募基金有哪些特征?

                             

    在私募基金的募集中,稍有不慎就会涉及到非法集资,甚至有很多不法分子披着私募基金的外衣进行非法集资。该如何提防涉及非法集资的私募基金呢?现就所涉及非法集资的私募基金有哪些特征,供大家提防投资、融资风险,避免上当受骗。

 

  一、迷惑性强,受害人层次结构具有多样性

 

  与传统的非法集资犯罪不同的是,非法集资犯罪一旦有了私募基金的外壳,其迷惑性更强。一是投资项目具有迷惑性。不法分子利用投资人对私募基金的不了解,虚构高回报率的理财产品或者投资项目,诱惑投资人。依托私募基金的招牌,这些投资项目和理财产品对投资人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二是犯罪手段具有迷惑性。犯罪分子常常利用网络科技手段,通过制作逼真的私募基金企业网站进行虚假宣传。有的甚至开设不同名称的多个私募网站掩人耳目,其幕后实为同一团伙。

 

  二、面向公众公开募集资金,没有最低门槛限制

 

  私募股权投资作为直接融资的手段,其募集的对象是基于投资人约定范围内的合格机构或合格自然人这一特定的投资者,不允许向社会上的非特定投资者(公众)公开募集。而从案件来看,有些非法集资虽然打着私募基金的旗号,但仍然采取公开宣传的方式,不但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且不设立最低门槛,无论数万元还是数百万元,都会成为非法集资的目标,很明显暴露出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占有资金为目的。

 

  三、内部操作复杂,隐蔽性强

 

  在此类案件中,资金募集的方式以及现金流动方式较为复杂。由于资金募集的人数有严格限制,一些私募基金公司管理层往往采取发展下线的传销方式,通过发展职业传销者(俗称“网头”),以提取佣金的方式鼓励发展下线,使投资群体迅速膨胀。特别是以亲友为募集对象的代持股现象使得对募集方式是否触犯刑律的界限划定更加复杂。有的私募基金还借助小额担保公司,利用民间借贷的形式募集资金,增加了司法机关认定犯罪的复杂程度。在资金募集阶段,不法分子惯常利用互联网签订合同,采取通过网银等手段在个人账户之间进行资金周转,形式隐蔽,固定证据难度较大。

 

  四、在当地注册后到外地非法集资的占多数

 

  利用当地的改革试点的优惠政策,大多数犯罪分子在当地注册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后,前往其它地方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不仅对金融改革成果以及投资前景带来恶劣影响,并且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五、有职业化犯罪倾向,易引发关联犯罪

 

  在传销式的非法集资过程中,一些“网头”系因非法集资犯罪或传销犯罪受到过刑罚处罚,刑释解教后专门从事以私募基金为伪装的非法集资犯罪,对私募基金资本运作异化为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有的担保公司、个人专门寻找私募基金公司寻求合作,协助吸纳资金从中渔利,造成非法集资规模的恶性膨胀。虚假注册、抽逃资金、信用卡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也较容易在这类案件中出现。